广告片拍摄合同
标题:广告片拍摄合同
正文:
本合同为广告片拍摄合同,由以下双方于签订:
甲方:(公司名称/个人名称)
地址:(地址)
电话:(电话)
乙方:(公司名称/个人名称)
地址:(地址)
电话:(电话)
甲、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拍摄广告片一事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项目概述
1.1 广告片名称:(片名)
1.2 广告片类型:(类型)
1.3 广告片时长:(时长)
1.4 广告片制作周期:(天数)
1.5 广告片拍摄地点:(拍摄地点)
1.6 广告片拍摄时间:(拍摄时间)
1.7 广告片后期制作:(后期制作)
二、拍摄内容
2.1 广告片的创意、剧本、镜头设计等。
2.2 广告片的拍摄场景、拍摄设备、拍摄人员等。
2.3 广告片的剪辑、音效、配乐等。
三、拍摄费用
3.1 拍摄费用包括设备租赁、人员费用、场地费用等。
3.2 拍摄费用按照以下比例分配:
(1)创意费用:50%
(2)剧本费用:30%
(3)设备费用:20%
(4)场地费用:10%
(5)其他费用:5%
3.3 拍摄费用以实际支付金额为标准,不得预支。
四、拍摄进度
4.1 双方应在项目开始前确定拍摄进度,并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对方通报拍摄进度。
4.2 拍摄过程中如需变更拍摄内容,应重新签订合同。
五、拍摄成果
5.1 乙方应在广告片制作完成后,及时向甲方交付完整版广告片。
5.2 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广告片进行审查,如有任何不满意之处,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。
六、后期制作
6.1 双方应在广告片制作完成后,及时向对方通报后期制作进度。
6.2 后期制作包括剪辑、音效、配乐、特效等。
6.3 后期制作过程中如需变更内容,应重新签订合同。
七、违约责任
7.1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拍摄任务,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。
7.2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拍摄费用,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。
八、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
8.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8.2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,应友好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,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九、其他
9.1 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9.2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,并可签订补充协议。
甲方:(签字)
乙方:(签字)
日期: